9月份电池HS新编码:126号公告16个编号怎么对,固态、钠离子、钙钛矿第一次单独有码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26号自2026年9月1日起实施,公布了8个税则号列下16个电池产品对应的海关商品编号,进出口申报应当按公告附件所列编号填报。本文逐条对照公告附件,梳理这次拆码的结构规律——固态与非固态、钠离子与其他蓄电池、钙钛矿及砷化镓叠层电池与其他光电池分列不同编号,解释附件中“ex”标记与“以通关参数库为准”两条注释的实操含义,并用2026年1至7月各税则号列的进出口规模说明影响面。
发布时间:
本文由 HS归类通 发布,欢迎转载;转载时请注明来源
公告已经生效了
2026年8月28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6年第126号,公布有关电池产品对应的海关商品编号。正文很短: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0号(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为做好进口环节消费税征收管理,现对上述政策调整涉及的有关电池产品对应的海关商品编号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实施,有关电池产品进出口时应当按照本公告附件所列海关商品编号进行申报。
时间点值得先说清楚:公告8月28日发布,9月1日实施,中间隔了两个工作日。也就是说,现在做电池进出口的企业,报关单上填的编号已经必须是新的了。
值得看的不是公告本身——它只有两段话——是附件那张表。16个商品编号,拆分的方式透露出一件事: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钙钛矿电池这些新技术路线,第一次在商品编号层面有了自己的位置。
一、16个编号,拆在8个税则号列上
按公告附件原样列出。表中税则号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6)》的税则号列。
燃料电池(按输出功率分四档,各拆出一个编号)
| 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编号 |
|---|---|---|
| 85013100 | 输出功率≤750瓦的燃料电池 | 8501310010 |
| 85013200 | 750W<输出功率≤75KW的燃料电池 | 8501320020 |
| 85013300 | 75KW<输出功率≤375KW的燃料电池 | 8501330020 |
| 85013400 | 输出功率>375KW的燃料电池 | 8501340020 |
锂离子蓄电池(85076000项下拆出6个,是这次拆得最细的一组)
| 商品名称 | 商品编号 |
|---|---|
| 纯电动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用锂离子固态蓄电池系统 | 8507600021 |
| 其他纯电动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系统 | 8507600029 |
| 飞机用锂离子固态蓄电池 | 8507600031 |
| 其他飞机用锂离子蓄电池 | 8507600039 |
| 其他锂离子固态蓄电池 | 8507600091 |
| 其他锂离子蓄电池 | 8507600099 |
其他蓄电池与光电池
| 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编号 |
|---|---|---|
| 85078090 | 钠离子蓄电池、其他固态蓄电池 | 8507809010 |
| 85078090 | 其他蓄电池 | 8507809090 |
| 85414200 | 钙钛矿电池、砷化镓电池、其他材质的叠层电池,未装在组件内或组装成块 | 8541420010 |
| 85414200 | 未装在组件内或组装成块的其他光电池 | 8541420090 |
| 85414300 | 钙钛矿电池、砷化镓电池、其他材质的叠层电池,已装在组件内或组装成块 | 8541430010 |
| 85414300 | 已装在组件内或组装成块的其他光电池 | 8541430090 |
二、拆码的规律:新技术单列,旧技术进“其他”
把这16个编号横过来看,规律很整齐。三组蓄电池编号都是同一种拆法——把一种特定技术路线单独拿出来,剩下的归入“其他”:
- 85076000项下:固态的进21、31、91,非固态的进29、39、99
- 85078090项下:钠离子蓄电池与其他固态蓄电池进8507809010,其余进8507809090
- 85414200与85414300项下:钙钛矿电池、砷化镓电池、其他材质的叠层电池进尾号10,其他光电池进尾号90
锂离子那一组最值得留意,因为它是两个维度交叉的:先按用途分三类(纯电动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用、飞机用、其他),再在每一类里按是否固态一分为二,六个编号刚好填满这个二乘三的格子。
于是归类时要同时回答两个问题:**这批电池用在哪里,以及它是不是固态。**只答一个不够。以前85076000项下不需要区分技术形态,现在需要了。
光电池那两个税则号列的拆法则是把“钙钛矿电池、砷化镓电池、其他材质的叠层电池”三种材料体系并列在一个编号里,和硅基等其他光电池分开。85414200与85414300的区别本来就是是否已装在组件内或组装成块,这次拆码不改变这条边界,只是在每一边各切一刀。
三、燃料电池为什么不在蓄电池品目里
看这份附件难免要问:同样叫“电池”,为什么燃料电池的四个编号落在8501,而不是和锂离子蓄电池一起放在8507。
答案在品目条文本身。据《税则》,8501是“电动机及发电机(不包括发电机组)”,8507是“蓄电池,包括隔板,不论是否矩形(包括正方形)”。燃料电池靠外部持续供给的燃料发电,属于发电装置而不是蓄电装置,所以归在8501项下按输出功率分档,和直流电动机、发电机共用同一组税则号列。
这也解释了燃料电池那四个编号尾号为什么不整齐——85013100是10,其余三个都是20。原因是85013200、85013300、85013400这三个税则号列下,附加编号10已经被“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直流电动机”占用了(详见无人机出口申报的相关规定),燃料电池只能顺次排到20;而85013100项下的10还空着,就用了10。
10位商品编号的后两位是附加编号,它不承载税则含义,只是在同一个8位税则号列下把不同商品区分开。看到尾号不连续不必困惑,那是因为这条税则号列此前已经拆过别的东西,而不是商品之间有什么层级关系。
四、“ex”这个标记,比看上去重要
附件里有一列写着“ex”,注释二给了解释:
ex表示商品应在该税则号列范围内,以商品名称栏具体商品描述为准。
这句话的实操含义是:**不要把税则号列和商品编号当成一一对应。**看到85078090就直接填8507809010是不对的,得先确认这批货是不是钠离子蓄电池或其他固态蓄电池;如果不是,对应的是8507809090。
注释三还有一条同样需要记住:
商品编号后续如有调整,以通关参数库内容为准。
公告附件给的是这个时点的对应关系,实际申报时以通关参数库为准。归类拿不准的时候,可以向海关申请商品归类预裁定。
五、影响面:出口的量级远大于进口
这份公告的出发点写明了是“为做好进口环节消费税征收管理”,但它规定的是进出口时都要按新编号申报。从贸易规模看,受影响更大的其实是出口。
据中国海关公开信息,2026年1至7月,这8个税则号列的进出口情况是这样的:
| 税则号列 | 出口(亿美元) | 进口(亿美元) |
|---|---|---|
| 85076000 锂离子蓄电池 | 580.04 | 16.01 |
| 85414300 光电池,已装组件 | 150.71 | 0.32 |
| 85414200 光电池,未装组件 | 35.15 | 2.85 |
| 85013100 燃料电池≤750瓦 | 27.24 | 4.13 |
| 85013200 燃料电池750W至75KW | 6.48 | 0.48 |
| 85013300 燃料电池75KW至375KW | 1.17 | 0.05 |
| 85078090 其他蓄电池 | 0.72 | 0.03 |
| 85013400 燃料电池>375KW | 0.24 | 0.00 |
85076000一条就是580亿美元的出口,占这八条的绝大部分,进口16.01亿美元里前三来源是马来西亚(3.62亿)、韩国(3.56亿)、德国(1.63亿)。85414300的出口150.71亿美元对应的是光伏组件这条线。
所以每天要面对这次拆码的,主要是出口报关单。进口环节消费税是拆码的动因,但申报口径的变化落在两个方向上。
上面这些税则号列的月度走势与国别明细,在8507600099的编码详情页这类页面上都能查到,2026年8月及以后的数据会随海关统计发布逐月更新。
六、报关实操上会变的几件事
**申报要素要重新确认。**商品编号变了,对应的申报要素模板未必和原来一样。做电池进出口的企业值得在改单之前,把新编号的申报要素逐项对一遍,尤其是需要填写电池类型、用途、规格的项目。
**归类判断的证据链要跟上。**新拆出的编号靠“是否固态”“是否钙钛矿或砷化镓”“用在什么设备上”这类商品属性来区分,而这些属性通常写在产品规格书、检测报告或技术协议里。归类时按实际货物据实申报,把能证明技术形态和用途的材料备好。
**老编号的报关资料要留意衔接。**85076000项下原有的商品编号在这次调整中被新编号取代,9月1日之后的报关单按新编号填报。之前已经完成的报关记录不受影响,但企业内部的编码库、ERP物料主数据、报关委托模板里如果还存着旧编号,需要同步更新——这类内部数据不同步导致的申报错误,往往比归类本身的判断失误更常见。
数据来源与工具
本文的公告内容与附件编号表来自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26号原文,进出口数据来自中国海关公开信息(2026年1至7月累计)。消费税政策的具体口径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0号原文为准,本文不作转述。
HS归类通是免费的HS编码查询与AI智能归类工具,基于中国海关公开信息整合,覆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6)》全部税则编码,并汇总上千万历史报关归类实例,支持按商品名称反查候选编码、对照真实归类先例。本次126号公告涉及的16个商品编号已全部收录,可在HS归类通逐个查询名称、监管条件、申报要素等海关公开信息。
常见问题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26号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申报时要注意什么?
据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26号,本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实施,有关电池产品进出口时应当按照公告附件所列海关商品编号进行申报。公告是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0号(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发布的,目的是做好进口环节消费税征收管理。附件共列出8个税则号列下的16个商品编号。
这次一共涉及哪些税则号列和商品编号?
涉及8个税则号列:85013100、85013200、85013300、85013400(燃料电池,按输出功率分档)、85076000(锂离子蓄电池)、85078090(其他蓄电池)、85414200与85414300(光电池,按是否装在组件内区分)。对应16个10位商品编号,其中85076000项下最多,拆出6个。完整对照表见公告附件,也可用HS归类通(hsguilei.com)逐个查询编码详情。
附件里的“ex”是什么意思?
据公告附件注释二,ex表示商品应在该税则号列范围内,以商品名称栏具体商品描述为准。也就是说,并非该税则号列下的全部商品都对应表中编号,要看商品名称栏的具体描述是否与实际货物相符。注释一说明表中税则号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6)》的税则号列;注释三说明商品编号后续如有调整,以通关参数库内容为准。
固态电池和普通锂离子电池的商品编号有什么不同?
据公告附件,85076000项下按用途与是否固态两个维度交叉拆分为6个编号:纯电动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用锂离子固态蓄电池系统为8507600021,对应的非固态为8507600029;飞机用锂离子固态蓄电池为8507600031,对应的非固态为8507600039;其他锂离子固态蓄电池为8507600091,对应的非固态为8507600099。归类时需要同时确认电池的用途和技术形态。具体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