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6 巧克力及其他含可可的食品
税目结构
| 编码 | 商品名称 | 进口最惠国税率 | 进口普通税率 | 出口退税率 |
|---|---|---|---|---|
| 18061000 | 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可可粉 | |||
| │ 1806100000 | 含糖或其他甜物质的可可粉 | - | - | 13% |
| 18062000 | 其他重量超过2千克的块状或条状含可可食品,或液状、膏状、粉状、粒状或其他散装形状的含可可食品,容器包装或内包装每件净重超过2千克的 | |||
| │ 1806200000 | 每件净重超过2 千克的含可可食品 | - | - | 13% |
| 18063 | 其他块状或条状的含可可食品: | |||
| 18063100 | - 夹心 | |||
| │ 1806310000 | 其他夹心块状或条状的含可可食品 | - | - | 13% |
| 18063200 | - 不夹心 | |||
| │ 1806320000 | 其他不夹心块状或条状含可可食品 | - | - | 13% |
| 18069000 | 其他 | |||
| │ 1806900000 | 其他巧克力及含可可的食品 | - | - | 13% |
品目注释
18.06 巧克力及其他含可可的食品(+):
10 — 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可可粉
20 — 其他重量超过2千克的块状或条状含可可食品,或液状、膏状、粉状、粒状或其他散装形状的含可可食品,容器包装或内包装每件净重超过2千克的
— 其他块状或条状的含可可食品:
31 — — 夹心
32 — — 不夹心
90 — 其他
巧克力主要由可可膏及糖或其他甜物质组成,通常加有香料及可可脂,也有用可可粉及植物油替代可可膏的,有时还加入乳、咖啡、榛子、杏仁、橘皮等。
巧克力及巧克力食品可制成块、片、条、锭、丸、粒、粉等形状,也有用奶油、果子、酒等夹心的。
本品目还包括各种含有任何比例可可的糖食(包括巧克力果仁糖食)、甜可可粉、巧克力粉、巧克力酱及所有含可可食品(但本章总注释规定不包括的除外)。
添加维生素的巧克力也归入本品目。
本品目不包括:
(1)白巧克力(由可可脂、糖及奶粉组成)(品目17.04)。
(2)裹巧克力的饼干及其他烘焙糕饼(品目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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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目注释:
子目1806.31
本子目所称“夹心”,包括用巧克力包裹,中心有馅(例如,用奶油、糖壳、干椰子肉、水果、果子膏、酒、蛋白杏仁糖果、坚果、牛轧糖、焦糖或上述产品的混合物做馅)的块或条状食品。谷物、水果或坚果(不论是否成块)嵌于整个巧克力当中的实心块状或条状巧克力,不视为“夹心”。
子目1806.20
子目1806.20 所称“其他散装形状”包括丸、豆、圆形、粒、球、切片、薄片、碎屑、刨花及类似形状。本子目的产品通常用于生产巧克力产品、烘焙产品、糖食、冰淇淋等,或者用于装饰。
常见问题
建议反馈 →品目 1806 包含哪些商品?
品目 1806(巧克力及其他含可可的食品)属于第十八章(可可及可可制品),包含 6 个子目、5 个商品编号。
1806 的税率是多少?
品目 1806 包含 5 个 10 位商品编号。出口退税率均为 13%。下方税目结构表展示全部子目和商品编号的完整税率详情。
1806 属于哪一章?
品目 1806 属于第十八章(可可及可可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