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23 衡器(感量为50毫克或更精密的天平除外),包括计数或检验用的衡器;衡器用的各种砝码、秤砣

税目结构

84231000 体重计,包括婴儿秤;家用秤
8423100000
体重计、婴儿秤及家用秤
最惠国 6% 普通 80% 退税 13%
84232 输送带上连续称货的秤:
84232010 -- 电子皮带秤
8423201000
输送带上连续称货的电子皮带秤
最惠国 0% 普通 80% 退税 13%
84232090 -- 其他
8423209000
输送带上连续称货的其他秤
最惠国 - 普通 - 退税 13%
84233 恒定秤、物料定量装袋或装容器用的秤,包括库秤:
84233010 -- 定量包装秤
8423301010
以电子方式称重的定量包装秤
最惠国 - 普通 - 退税 13%
8423301090
其他定量包装秤
最惠国 - 普通 - 退税 13%
84233020 -- 定量分选秤
8423302000
定量分选秤
最惠国 10% 普通 80% 退税 13%
84233030 -- 配料秤
8423303010
以电子方式称重的配料秤
最惠国 0% 普通 80% 退税 13%
8423303090
其他配料秤
最惠国 10% 普通 80% 退税 13%
84233090 -- 其他
8423309010
以电子方式称重的恒定秤,库秤及其他包装秤,分选秤
最惠国 - 普通 - 退税 13%
8423309090
其他恒定秤,库秤及其他包装秤,分选秤
最惠国 - 普通 - 退税 13%
84238 其他衡器:
842381 - 最大称量不超过30千克:
84238110 -- 计价秤
8423811000
最大称量≤30千克的计价秤
最惠国 0% 普通 80% 退税 13%
84238120 -- 弹簧秤
8423812000
最大称量≤30千克的弹簧秤
最惠国 10% 普通 80% 退税 13%
84238190 -- 其他
8423819010
其他以电子方式称重的衡器,最大称量不超过30千克
最惠国 - 普通 - 退税 13%
8423819090
最大称量≤30千克的其他衡器
最惠国 - 普通 - 退税 13%
842382 - 最大称量超过30千克,但不超过5000千克:
84238210 -- 地中衡
8423821010
其他以电子方式称重的地中衡,最大称量大于30千克但不超过5000千克,但对车辆称重的衡器除外
最惠国 0% 普通 80% 退税 13%
8423821090
30<最大称量≤5000kg的其他地中衡
最惠国 - 普通 - 退税 13%
84238290 -- 其他
8423829010
其他以电子方式称重的衡器,最大称量大于30千克但不超过5000千克,但对车辆称重的衡器除外
最惠国 0% 普通 80% 退税 13%
8423829090
30<最大称量≤5000kg的其他衡器
最惠国 10% 普通 80% 退税 13%
842389 - 其他:
84238910 -- 地中衡
8423891010
其他以电子方式称重的地中衡,最大称量超过5000千克,但对车辆称重的衡器除外
最惠国 - 普通 - 退税 13%
8423891090
最大秤量>5000KG的其他地中衡
最惠国 10% 普通 80% 退税 13%
84238920 -- 轨道衡
8423892010
其他以电子方式称重的轨道衡,最大称量超过5000千克,但对车辆称重的衡器除外
最惠国 0% 普通 80% 退税 13%
8423892090
最大秤量>5000KG的其他轨道衡
最惠国 - 普通 - 退税 13%
84238930 -- 吊秤
8423893010
其他以电子方式称重的吊秤,最大称量超过5000千克,但对车辆称重的衡器除外
最惠国 0% 普通 80% 退税 13%
8423893090
最大秤量>5000KG的其他吊秤
最惠国 - 普通 - 退税 13%
84238990 -- 其他
8423899010
其他以电子方式称重的衡器,最大称量超过5000千克,但对车辆称重的衡器除外
最惠国 - 普通 - 退税 13%
8423899090
最大秤量>5000KG的其他衡器
最惠国 - 普通 - 退税 13%
84239000 衡器用的各种砝码、秤砣;衡器的零件
8423900010
以电子方式称重的衡器的零件,但对车辆称重的衡器零件除外
最惠国 - 普通 - 退税 13%
8423900090
其他衡器用的各种砝码、秤砣及其零件
最惠国 - 普通 - 退税 13%

品目注释

84.23  衡器(感量为50毫克或更精密的天平除外),包括计数或检验用的衡器;衡器用的各种砝码、秤砣(+)

       10      体重计,包括婴儿秤;家用秤

       20      输送带上连续称货的秤

       30      恒定秤、物料定量装袋或装容器用的秤,包括库秤

               其他衡器:

       81  — — 最大称量不超过30千克

       82  — — 最大称量超过30千克,但不超过5000千克

       89  — — 其他

       90      衡器用的各种砝码、秤砣;衡器的零件

 

    本品目包括除感量为50毫克或更精密的衡器(品目90.16)以外的下列器具:

    一、用以直接测定物体重量的机器及器具,不论是通过电子操作(利用传感器),物体与可更换的砝码的比较,秤砣在标有刻度的秤杆上移动(提秤或其他秤)来确定物体重量,还是利用弹簧、杠杆、砝码或液压方法等在机器的标尺或指示器上自动显示物体的重量。

    二、利用测定物体重量的原理进行工作,但用与重量有直接联系的其他计量单位(例如,体积、数量、价格或长度)作出自动记录的器具。

    三、设定重量的衡器,可根据产品的重量检验产品是否一样,标出次品或将一定重量的货品分拣出来,以备包装。

    归入本品目的衡器,包括下列各种类型:

    (一)弹簧秤。

    (二)家用或商店用秤。

    (三)信件及包裹秤。

    (四)体重秤(不论是否投币式),包括婴儿秤。

    (五)便携式或移动式台秤。

    (六)桥秤(液压式或其他类型)及其他平台秤。

    (七)测量传送带或高架输送机等上货物用的秤。

    (八)使用砝码操作的计数秤。

    (九)恒重秤,例如,校核秤(根据标准重量,标明超重或重量不足)和连续衡器(用于校核纺织品及其他材料量的一致性)。

    (十)料斗秤,用以对从料斗卸下的材料进行自动秤重,包括衡量从几个料斗卸下的不同配料,以便将它们组成混合物用的衡器。

    (十一)把预定重量的材料装入袋子或容器用的秤,但不包括兼可把货品包装成商业上正常分发销售形式的机器。

    (十二)衡量流动液体用的自动衡器。

    (十三)对已经包装的物品进行称重及标明重量的全自动设备。这种设备由衡器、计数机、配有件数累加装置的打印机及重量标签推顶器组成。

    上述各种衡器可配有自动打印重量标签、记录及累计一系列重量以及投射或放大读数等装置。

    本品目也包括供各种衡器用的任何材料制的砝码、秤砣,不论其是否成套。供品目90.16所列的精密衡器用的砝码,单独报验时也归入本品目;但如与精密衡器一起报验,则应按精密衡器归类。游标砝码(包括白金制的)也应归入本品目。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包括本品目所列衡器的零件。这些零件包括:

    秤杆,不论是否标有刻度;秤盘及秤台;底板、支架及外罩;刃形支承、枢轴及枢轴轴承(全部由玛瑙或其他宝石或半宝石制的物品应归入品目71.16;液压缓冲器(振荡减震器);重量指示盘。

*

*  *

    本品目不包括:

    (一)比重天平(或静水天平)(品目90.16)。

    (二)机械零件的平衡试验机(品目90.31)。

    (三)专供测量牵引力或压缩力等,而非供衡量货物、人畜等用的测力计等仪器(品目90.2490.31)。

 

子目注释:

子目8423.20

    本子目所列的输送机上连续称货的称有累计和积算式的,用以称量和记录料斗或输送链及其他类似输送装置所盛物料通过时的重量。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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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8423 包含哪些商品?

品目 8423(衡器(感量为50毫克或更精密的天平除外),包括计数或检验用的衡器;衡器用的各种砝码、秤砣)属于第八十四章(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零件),包含 23 个子目、28 个商品编号。

8423 的税率是多少?

品目 8423 包含 28 个 10 位商品编号。进口最惠国税率 0%~10%(最常见 0%)。出口退税率均为 13%。下方税目结构表展示全部子目和商品编号的完整税率详情。

8423 属于哪一章?

品目 8423 属于第八十四章(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