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5 贵金属或包贵金属的其他制品
税目结构
| 编码 | 商品名称 | 进口最惠国税率 | 进口普通税率 | 出口退税率 |
|---|---|---|---|---|
| 71151000 | 金属丝布或格栅形状的铂催化剂 | |||
| │ 7115100000 | 金属丝布或格栅状的铂催化剂 | - | - | 0% |
| 71159 | 其他: | |||
| 71159010 | -- 工业或实验室用 | |||
| │ 7115901010 | 银制工业,实验室用制品 | 3% | 11% | 13% |
| │ 7115901020 | 金制工业,实验室用制品 | 3% | 11% | 0% |
| │ 7115901090 | 其他工业、实验室用贵或包贵金制品 | 3% | 11% | 0% |
| 71159090 | -- 其他 | |||
| │ 7115909000 | 其他用途的贵或包贵金属制品 | 10% | 100% | 0% |
品目注释
第三分章 珠宝首饰、金银器及其他制品
71.15 贵金属或包贵金属的其他制品:
10 — 金属丝布或格栅形状的铂催化剂
90 — 其他
本品目包括全部或部分用贵金属或包贵金属制成的各种制品;首饰、未制成或不完整的首饰或首饰的零件(品目71.13)或金银器、未制成或不完整的金银器及金银器零件(品目71.14)以及本章注释二(一)或三所列的物品除外。
例如,本品目不包括:
(一)贵金属或包贵金属只在其中作为小配件的物品。
(二)第三十章的无菌外科缝合材料、牙科填料及其他货品。
(三)品目58.09的机织物和第十一类的其他货品。
(四)第十六类的机器、机械用具及电气设备以及明显用于这些货品的零件(例如,铂喷丝头、减摩轴承、化学设备或工业机器的零件、电触点等)。
(五)第九十章的物品(例如,假肢、假牙及其他人造的人体部分;骨折用夹板、医疗和外科用器具、装有贵金属制热电偶的高温计;用金、银、铂制成的实验室仪器和器具及其零件);第九十一章的物品(钟和表)或第九十六章的物品(例如,铂棉煤气点火器)。
因此,本品目主要包括技术或实验室用的物品,例如,坩埚、烤钵和某些刮勺(例如,用铂或铂族金属制成的);作催化剂等用的铂或铂合金丝网布或格栅;未装配也不准备装配机械或热力设备的容器(不论是否衬里或隔热);电镀阳极。金阳极可呈切成所需尺寸的纯金片状,两个角上钻有孔眼,以便用钩将其悬挂在电镀槽内。银阳极也可呈上述形状或为八字形横截面的挤压型材,其两头钻有孔眼。铂阳极通常为小块波纹铂片或带,片或带上焊有一条铂窄条,用以将其悬挂在电解电镀槽内;或为铂丝网,网上装有一根铂丝或一条铂丝网的窄条以供悬挂之用。
本品目还包括贵金属或包贵金属构成其基本特征的手提包等物品。这些物品也可镶嵌有珍珠、宝石、半宝石、龟壳等制成的配件或装饰品。
常见问题
建议反馈 →品目 7115 包含哪些商品?
品目 7115(贵金属或包贵金属的其他制品)属于第七十一章(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包含 4 个子目、5 个商品编号。
7115 的税率是多少?
品目 7115 包含 5 个 10 位商品编号。进口最惠国税率 3%~10%(最常见 3%)。出口退税率 0%~13%(最常见 0%)。下方税目结构表展示全部子目和商品编号的完整税率详情。
7115 属于哪一章?
品目 7115 属于第七十一章(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