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7 未改性乙醇,按容量计酒精浓度在80%及以上;任何浓度的改性乙醇及其他酒精
税目结构
| 编码 | 商品名称 | 进口最惠国税率 | 进口普通税率 | 出口退税率 |
|---|---|---|---|---|
| 22071000 | 未改性乙醇,按容量计酒精浓度在80%及以上 | |||
| │ 2207100000 | 酒精浓度在80%及以上的未改性乙醇 | - | - | 13% |
| 22072000 | 任何浓度的改性乙醇及其他酒精 | |||
| │ 2207200010 | 任何浓度的改性乙醇 | - | - | 0% |
| │ 2207200090 | 任何浓度的其他酒精 | 30% | 80% | 0% |
品目注释
22.07 未改性乙醇,按容量计酒精浓度在80%及以上;任何浓度的改性乙醇及其他酒精:
10 — 未改性乙醇,按容量计酒精浓度在80%及以上
20 — 任何浓度的改性乙醇及其他酒精
乙醇不作为其他无环醇归入品目29.05。根据第二十九章注释二第(二)款的规定,第二十九章不包括它。
本品目包括:
一、按容量计酒精浓度在80%及以上的未改性乙醇。
二、任何浓度的改性乙醇及其他酒精。
发酵饮料及酒精饮料中含有乙醇,这些乙醇是用酵母或其他发酵剂使某些糖发酵得到的。发酵产品随后经提纯(例如,分馏、过滤等)使其失去发酵产品的特征,得到清澈、无色、无泡,只有乙醇气味及口味的液体,即制得品目22.07或22.08的未改性乙醇。乙醇也可人工合成制得。
改性的乙醇及其他酒精是在酒精中掺有其他物质,使其不适合供人饮用,但其工业用途并不受影响。所用的改性剂各国根据本国立法而定,它们有木石脑油、甲醇、丙酮、吡啶、芳烃(苯等)、色料。
本品目还包括中性酒精,即含水乙醇,其首次馏出物所含的次要成分(高级醇、酯、醛、酸等)经提纯(例如,分馏)几乎全部除去。
乙醇有广泛的工业用途,例如,在生产化工品、清漆等作溶剂,用于加热、照明或配制酒精饮料。
本品目不包括:
(一)按容量计酒精浓度低于80%的未改性酒精(品目22.08)。
(二)其他酒精(改性的除外)(品目22.08)。
(三)以酒精为基料的固体或半固体燃料(通常作为“固体酒精”出售)(品目36.06)。
常见问题
建议反馈 →品目 2207 包含哪些商品?
品目 2207(未改性乙醇,按容量计酒精浓度在80%及以上;任何浓度的改性乙醇及其他酒精)属于第二十二章(饮料、酒及醋),包含 2 个子目、3 个商品编号。
2207 的税率是多少?
品目 2207 包含 3 个 10 位商品编号。进口最惠国税率均为 30%。出口退税率 0%~13%(最常见 0%)。下方税目结构表展示全部子目和商品编号的完整税率详情。
2207 属于哪一章?
品目 2207 属于第二十二章(饮料、酒及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