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杂项制品

品目列表

类注

第二十类  杂项制品

章注

第九十六章  杂项制品

 

注释:

    一、本章不包括:

    (一)化妆盥洗用笔(第三十三章);

    (二)第六十六章的制品(例如,伞或手杖的零件);

    (三)仿首饰(品目71.17);

    (四)第十五类注释二所规定的贱金属制通用零件(第十五类)或塑料制的类似品(第三十九章);

    (五)第八十二章的利口器及其他物品,其柄或其他零件是雕刻或模塑材料制的;但品目96.0196.02适用于单独报验的上述物品的柄或其他零件;

    (六)第九十章的物品,例如,眼镜架(品目90.03)、数学绘图笔(品目90.17)、各种牙科、医疗、外科或兽医专用刷子(品目90.18);

    (七)第九十一章的物品(例如,钟壳或表壳);

    (八)乐器及其零件、附件(第九十二章);

    (九)第九十三章的物品(武器及其零件);

    (十)第九十四章的物品(例如,家具、灯具及照明装置);

    (十一)第九十五章的物品(玩具、游戏品、运动用品);或

    (十二)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第九十七章)。

    二、品目96.02所称“植物质或矿物质雕刻材料”,是指:

    (一)用于雕刻的硬种子、硬果核、硬果壳、坚果及类似植物材料(例如,象牙果及棕榈子);

    (二)琥珀、海泡石、粘聚琥珀、粘聚海泡石、黑玉及其矿物代用品。

    三、品目96.03所称“制帚、制刷用成束、成簇的材料”,仅指未装配的成束、成簇的兽毛、植物纤维或其他材料。这些成束、成簇的材料无需分开即可安装在帚、刷之上,或只需经过简单加工(例如,将顶端修剪成形)即可安装的。

    四、除品目96.0196.0696.15的货品以外,本章的物品还包括全部或部分用贵金属、包贵金属、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天然、合成或再造)制成的物品。而且,品目96.0196.0696.15包括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天然、合成或再造)、贵金属或包贵金属只作为小零件的物品。

 

   

 

    本章包括雕刻和模塑材料及其制品、某些扫把、刷子和筛、某些缝纫用品、某些书写及办公用品、某些烟具、某些化妆用具、某些具有吸收性的卫生产品[任何材料制的卫生巾(护垫)及卫生棉条尿布及尿布衬里和类似品]及协调制度其他品目未具体列名的其他物品。

    品目96.0796.1496.1696.18所列物品可以全部或部分由天然或养殖的珍珠、宝石或半宝石(天然、合成或再造)制成,或由贵金属或包贵金属制成。但品目96.0196.0696.15所列物品可以装有上述材料制成的小配件。


 

常见问题

建议反馈 →
第九十六章包含哪些品目?

第九十六章(杂项制品)共包含 20 个品目号。主要品目包括:9601(已加工的兽牙、骨、龟壳、角、鹿角、珊瑚、珍珠母及其他动物质雕刻材料及其制品(包括模塑制品))、9602(已加工的植物质或矿物质雕刻材料及其制品;蜡、硬脂、天然树胶、天然树脂或塑型膏制成的模塑或雕刻制品以及其他税目未列名的模塑或雕刻制品;已加工的未硬化明胶(税目35.03的明胶除外)及未硬化明胶制品)、9603(帚、刷(包括作为机器、器具、车辆零件的刷)、非机动的手工操作地板清扫器、拖把及毛掸;供制帚、刷用的成束或成簇的材料;油漆块垫及滚筒;橡皮扫帚(橡皮辊除外))等。点击品目号可查看完整税目结构和税率。

如何查看第九十六章的税率?

第九十六章共 20 个品目号。点击上方品目号进入品目详情页,可查看该品目所有子目的完整信息:进口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暂定税率、出口退税率,以及申报要素、监管条件、检验检疫类别、协定税率等。具体税率因品目和商品编号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