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
品目列表
- 6801 天然石料(不包括板岩)制的长方砌石、路缘石、扁平石
- 6802 已加工的碑石或建筑用石(不包括板岩)及其制品,但税目68.01的货品除外;天然石料(包括板岩)制的镶嵌石(马赛克)及类似品,不论是否有衬背;天然石料(包括板岩)制的人工染色石粒、石片及石粉
- 6803 已加工的板岩及板岩或粘聚板岩的制品
- 6804 未装支架的石磨、石碾、砂轮和类似品及其零件,用于研磨、磨刃、抛光、整形或切割,以及手用磨石、抛光石及其零件,用天然石料、粘聚的天然磨料、人造磨料或陶瓷制成,不论是否装有由其他材料制成的零件
- 6805 砂布、砂纸及以其他材料为底的类似品,不论是否裁切、缝合或用其他方法加工成形
- 6806 矿渣棉、岩石棉及类似的矿质棉;页状蛭石、膨胀粘土、泡沫矿渣及类似的膨胀矿物材料;具有隔热、隔音或吸音性能的矿物材料的混合物及制品,但税目68.11、68.12或第六十九章的货品除外
- 6807 沥青或类似原料(例如,石油沥青或煤焦油沥青)的制品
- 6808 镶板、平板、瓦、砖及类似品,用水泥、石膏及其他矿物粘合材料粘合植物纤维、稻草、刨花、木片屑、木粉、锯末或木废料制成
- 6809 石膏制品及以石膏为基本成分的混合材料制品
- 6810 水泥、混凝土或人造石制品,不论是否加强
- 6811 石棉水泥、纤维素水泥或类似材料的制品
- 6812 已加工的石棉纤维;以石棉为基本成分或以石棉和碳酸镁为基本成分的混合物;上述混合物或石棉的制品(例如,纱线、机织物、服装、帽类、鞋靴、衬垫),不论是否加强,但税目68.11或68.13的货品除外
- 6813 以石棉、其他矿物质或纤维素为基本成分的未装配摩擦材料及其制品(例如,片、卷、带、盘、圈、垫及扇形),适于作制动器、离合器及类似品,不论是否与织物或其他材料结合而成
- 6814 已加工的云母及其制品,包括粘聚或复制的云母,不论是否附于纸、纸板或其他材料上
- 6815 其他税目未列名的石制品及其他矿物制品(包括碳纤维及其制品和泥煤制品)
类注
第十三类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
章注
第六十八章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
注释:
一、本章不包括:
(一)第二十五章的货品;
(二)品目48.10或48.11的经涂布、浸渍或覆盖的纸及纸板(例如,用云母粉或石墨涂布的纸及纸板、沥青纸及纸板);
(三)第五十六章或第五十九章的经涂布、浸渍或包覆的纺织物(例如,用云母粉、沥青涂布或包覆的织物);
(四)第七十一章的物品;
(五)第八十二章的工具及其零件;
(六)品目84.42的印刷用石板;
(七)绝缘子(品目85.46)或绝缘材料制的零件(品目85.47);
(八)牙科用磨锉(品目90.18);
(九)第九十一章的物品(例如,钟及钟壳);
(十)第九十四章的物品(例如,家具、灯具及照明装置、活动房屋);
(十一)第九十五章的物品(例如,玩具、游戏品及运动用品);
(十二)用第九十六章注释二(二)所述材料制成的品目96.02的物品或品目96.06的物品(例如,钮扣)、品目96.09的物品(例如,石笔)或品目96.10的物品(例如,绘画石板);或品目96.20的物品(独脚架、双脚架、三脚架及类似品);或
(十三)第九十七章的物品(例如,艺术品)。
二、品目68.02所称“已加工的碑石或建筑用石”,不仅适用于已加工的品目25.15、25.16的各种石料,也适用于所有经类似加工的其他天然石料(例如,石英岩、燧石、白云石及冻石),但不适用于板岩。
总 注 释
本章包括:
一、加工程度超出第二十五章注释一所列范围的该章各种产品。
二、第二十五章注释二(六)所列该章不包括的产品。
三、用第五类的矿物原料制成的某些货品。
四、用第二十八章的某些材料制成的货品(例如,人造研磨料)。
上述第三或第四类所述的某些货品可用粘合剂粘聚,也可含有填料或用其他材料加强,对于研磨料或云母,还可用纺织材料、纸、纸板或其他材料作衬背或支承。
这些产品和制成品大都是通过加工(例如,成形、模制),改变了原来形状,但没有改变其原料的性质。有些货品是通过粘聚加工制得的(例如,沥青制品或砂轮等某些物品,砂轮是将粘合材料玻璃化粘聚研磨料而成的);其他一些货品则是在高压釜内硬化而成的(灰砂砖)。本章还包括经过加工后,原材料起了根本变化的某些货品(例如,经熔炼而成的矿渣棉、熔化玄武岩等)。
*
* *
泥土经预制成形后烧制而成的物品(即陶瓷制品)通常归入第六十九章,但品目68.04的陶瓷研磨制品除外。玻璃及玻璃器,包括玻璃陶瓷制品、熔融石英制品或其他熔融硅石制品,应归入第七十章。
除随后各品目注释分别列明不包括的某些货品外,本章还不包括下列物品:
(一)第七十一章的钻石、其他宝石、半宝石(天然、合成或再造)及其制品和所有其他物品。
(二)品目84.42的印刷用石板。
(三)经过钻孔或其他加工明显用作控制板的镶板(例如,板岩板、大理石板、石棉水泥板)(品目85.38);及品目85.46或85.47的绝缘子和绝缘零件。
(四)第九十四章的物品(例如,家具、灯具及照明装置、活动房屋)。
(五)玩具、游戏品及运动用品(第九十五章)。
(六)经加工或制成物品形状的第九十六章注释二(二)所列的矿物雕刻材料(品目96.02)。
(七)第九十七章的雕塑品原件和收藏家的收藏品和古物。
常见问题
建议反馈 →第六十八章包含哪些品目?
第六十八章(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共包含 15 个品目号。主要品目包括:6801(天然石料(不包括板岩)制的长方砌石、路缘石、扁平石)、6802(已加工的碑石或建筑用石(不包括板岩)及其制品,但税目68.01的货品除外;天然石料(包括板岩)制的镶嵌石(马赛克)及类似品,不论是否有衬背;天然石料(包括板岩)制的人工染色石粒、石片及石粉)、6803(已加工的板岩及板岩或粘聚板岩的制品)等。点击品目号可查看完整税目结构和税率。
如何查看第六十八章的税率?
第六十八章共 15 个品目号。点击上方品目号进入品目详情页,可查看该品目所有子目的完整信息:进口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暂定税率、出口退税率,以及申报要素、监管条件、检验检疫类别、协定税率等。具体税率因品目和商品编号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