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已加工羽毛、羽绒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品目列表

类注

第十二类  鞋、帽、伞、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章注

第六十七章  已加工羽毛、羽绒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注释

    一、本章不包括:

    (一)人发制滤布(品目59.11);

    (二)花边、刺绣品或其他纺织物制成的花卉图案(第十一类);

    (三)鞋靴(第六十四章);

    (四)帽类及发网(第六十五章);

    (五)玩具、运动用品或狂欢节用品(第九十五章);或

    (六)羽毛掸帚、粉扑及人发制的筛子(第九十六章)。

    二、品目67.01不包括:

    (一)羽毛或羽绒仅在其中作为填充料的物品(例如,品目94.04的寝具);

    (二)羽毛或羽绒仅作为饰物或填充料的衣服或衣着附件;或

    (三)品目67.02的人造花、叶及其部分品,以及它们的制成品。

    三、品目67.02不包括:

    (一)玻璃制品(第七十章);或

    (二)用陶器、石料、金属、木料或其他材料经模铸、锻造、雕刻、冲压或其他方法整件制成形的人造花、叶或果实;用捆扎、胶粘及类似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将部分品组合而成的上述制品。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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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包含哪些品目?

第六十七章(已加工羽毛、羽绒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共包含 4 个品目号。主要品目包括:6701(带羽毛或羽绒的鸟皮及鸟体其他部分、羽毛、部分羽毛、羽绒及其制品(税目05.05的货品和经加工的羽管及羽轴除外))、6702(人造花、叶、果实及其零件;用人造花、叶或果实制成的物品)、6703(经梳理、稀疏、脱色或其他方法加工的人发;作假发及类似品用的羊毛、其他动物毛或其他纺织材料)等。点击品目号可查看完整税目结构和税率。

如何查看第六十七章的税率?

第六十七章共 4 个品目号。点击上方品目号进入品目详情页,可查看该品目所有子目的完整信息:进口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暂定税率、出口退税率,以及申报要素、监管条件、检验检疫类别、协定税率等。具体税率因品目和商品编号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