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帽类及其零件

品目列表

类注

第十二类  鞋、帽、伞、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章注

第六十五章  帽类及其零件

 

注释

    一、本章不包括:

    (一)品目63.09的旧帽类;

    (二)石棉制帽类(品目68.12);或

    (三)第九十五章的玩偶帽、其他玩具帽或狂欢节用品。

    二、品目65.02不包括缝制的帽坯,但仅将条带缝成螺旋形的除外。

 

   

 

    除下列不包括的物品以外,本章包括帽型、帽坯、帽身及帽兜,以及各种各样的帽子,不论其用何种材料制成及用途如何(日用、戏剧用、化妆用、防护用等)。

    本章还包括任何材料制成的发网及某些帽类专用的配件。

    本章的帽类可带有各种材料(包括第七十一章所列材料)制成的各式各样的装饰物。

    本章不包括:

    (—)动物用的帽类(品目42.01)。

    (二)披巾、围巾、披纱、面纱及类似品(品目61.1762.14)。

    (三)明显穿戴过的帽类,报验时呈散装、大包装、大袋装或类似包装的(品目63.09)。

    (四)假发及类似品(品目67.04)。

    (五)石棉制的帽类(品目68.12)。

    (六)玩偶帽、其他玩具帽及狂欢节用品(第九十五章)。

    (七)未装于帽上的各种帽子装饰物(扣子、别针、徽章、羽毛、人造花等)(归入适当的品目)。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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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包含哪些品目?

第六十五章(帽类及其零件)共包含 6 个品目号。主要品目包括:6501(毡呢制的帽坯、帽身及帽兜,未楦制成形,也未加帽边;毡呢制的圆帽片及制帽用的毡呢筒(包括裁开的毡呢筒))、6502(编结的帽坯或用任何材料的条带拼制而成的帽坯,未楦制成形,也未加帽边、衬里或装饰物)、6504(编结帽或用任何材料的条带拼制而成的帽类,不论有无衬里或装饰物)等。点击品目号可查看完整税目结构和税率。

如何查看第六十五章的税率?

第六十五章共 6 个品目号。点击上方品目号进入品目详情页,可查看该品目所有子目的完整信息:进口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暂定税率、出口退税率,以及申报要素、监管条件、检验检疫类别、协定税率等。具体税率因品目和商品编号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