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谷物
品目列表
类注
第二类 植物产品
注释:
本类所称“团粒”,是指直接挤压或加入按重量计比例不超过3%的粘合剂制成的粒状产品。
章注
第十章 谷物
注释:
一、
(一)本章各品目所列产品必须带有谷粒,不论是否成穗或带杆。
(二)本章不包括已去壳或经其他加工的谷物。但去壳、碾磨、磨光、上光、半熟或破碎的稻米仍应归入品目10.06。同样,已全部或部分去皮以分离皂苷,但没有经过任何其他加工的昆诺阿藜(藜麦)仍应归入品目10.08。
二、品目10.05不包括甜玉米(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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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目注释:
所称“硬粒小麦”,是指硬粒小麦属的小麦及以该属具有相同染色体数目(28)的小麦种间杂交所得的小麦。
总 注 释
本章仅包括谷物,不论是否成捆或成穗。从未成熟的谷类植物打下的带壳谷粒按普通谷粒归类。新鲜谷物(第七章的甜玉米除外),不论是否适合作蔬菜用,仍归入本品目。
去壳、碾磨、上光、磨光、半熟或破碎的稻米,如果未经其他加工,仍归入品目10.06。同样,已全部或部分去皮以分离皂苷,但没有经过任何其他加工的昆诺阿藜(藜麦)仍应归入品目10.08。但其他谷物,如果去壳或经其他加工,例如,经品目11.04所列的加工,则不归入本章(参见相应的注释)。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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